信件信息
| 受理编号: | 51535 |
| 信件名称: | 汝州市寄料镇高庙村14组程占停耕地被强制建房,请求移除耕地障碍物恢复耕地原貌用于农耕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 提交时间: | 2025-11-16 |
| 信件内容: | 2019年10月1日协议约定甲方程占停提供耕地地皮,乙方苏红伟建设房屋,该房屋于2020年建成,该期间甲方的土地性质为耕地,乙方未按约定赔偿甲方。现耕地已建设成房屋,该耕地在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卫星查询中未显示为耕地,苏红伟在耕地建房的事实已形成,但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甲方程占停要求恢复耕地原貌用于农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现程占停主张该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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