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受理编号: | 49073 |
| 信件名称: | 咨询规划设计条件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5-03-07 |
| 信件内容: | 一、我们注意到2025年2月13日平顶山发布《平顶山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对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面积要求,并要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二、我们想咨询:对于2025年2月13日前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属规划条件(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按照《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豫民文〔2021〕214号)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项目;是否按照已经签订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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