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立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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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8100号 | 郭京立 | 湛河区光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京华.金域蓝湾8号楼西单元9层南户902号房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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