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浏览次数: 次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豫(202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8878号

平顶山广鹰置业有限公司

湛河区亚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平顶山碧桂园1号楼1单元29层2109号房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