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陈保玲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8-20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陈保玲因保管不善,将新华040100536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保玲

20268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