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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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1日之前)以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75-22190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平顶山市阿依莎水产品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新华区焦店镇焦店村 | 410402007005JB00026W00000000 | 7550.12㎡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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