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党秀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河区中兴南路西1号院10号楼2单元3层13号,证号: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78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党秀珍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