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敏、刘志霞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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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张亚敏、刘志霞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200034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亚敏、刘志霞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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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张亚敏、刘志霞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200034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亚敏、刘志霞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