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新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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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孟新红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40025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新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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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孟新红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40025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新红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