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伟淼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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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75-3836066 38361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平顶山伟淼仓储服务 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焦店镇张庄村 | 410402007011GB00325W00000000 | 8528.82㎡ | 仓储用地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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