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新伟、刘倩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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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豫(2019)平顶山市 不动产权第0027761号 | 左新伟、刘倩 | 新华区平安大道西段路北百合金山01-1区5号楼2单元19层1909号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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