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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政府生效征收决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平国用(2002)X-051号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路中段北侧(老市委家属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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