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枫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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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杨晓枫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区沿河路西小区10号楼西单元3楼西户,证号: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94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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