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香枝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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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曙光街市二院东沿河西路5号楼1单元西户,权证号0201015652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香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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