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浩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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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_洪浩__因保管不善,将位于:__湛南路田选院1号楼西1单元东户,证号:__0501010609__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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