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李红月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李红月、陶付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南路东段南沁园小区28号楼一单元2层西户,证号:湛河110006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红月 陶付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