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月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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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李红月、陶付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南路东段南沁园小区28号楼一单元2层西户,证号:湛河110006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红月 陶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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