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伟、赵磊磊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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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魏伟、赵磊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河区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西北角龙腾国际1号、2号、3号楼2号楼4层405号房,证号为湛河1600283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伟 赵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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