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辉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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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曹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建设路中路北东城河东西侧6号楼东单元2层西户,证号: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2419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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