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亮、黑廷芳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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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谢天亮、黑廷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环西路火电一公司11号楼西2单元西户,证号:湛河110000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谢天亮 黑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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