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玉琴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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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方玉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区体育路中段平煤幼儿园院3号楼5层东户,编号为G20080009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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