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保亚、荣桂花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07
浏览次数:
次
遗失声明
乐保亚、荣桂花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8号院25号楼4单元2层西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编号为卫东110005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荣桂花
【关闭】
上一篇:何欣、陈桂玲遗失声明
下一篇: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办事指南

首页
单位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栏目
网上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