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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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曹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煤机厂生活区院内湛河区理想家东单元7层702号,编号为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39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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