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哲昕、王新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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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黎哲昕、王新红因保管不善,将01010012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哲昕 王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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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黎哲昕、王新红因保管不善,将01010012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哲昕 王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