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贤、张秀杰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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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孟贤、张秀杰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华字第110015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孟贤、张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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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刘孟贤、张秀杰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华字第110015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孟贤、张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