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雁斌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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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优越路北111号楼东1单元1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50100343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祁修栋、刘自亭。祁修栋于2022年6月30日死亡,刘自亭于2022年5月30日死亡,现祁雁斌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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