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刘红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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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哲、刘红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600318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哲 刘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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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李哲、刘红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600318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哲 刘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