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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峰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9         浏览次数: 次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优越路南开源路东11号院拐角楼3单元3层中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50101189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忠亮。刘忠亮于2004年3月1日死亡,现刘俊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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