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孔智睿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7         浏览次数: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豫(2023)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55901号

孔智睿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西南角平顶山碧桂园·应国府5#楼1单元2层201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7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