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恒、蒋义芝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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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王建恒、蒋义芝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湛河字第1200131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恒、蒋义芝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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