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玉生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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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示
FGZJC-XH-017
新华区体育路西22号楼东1单元东户,(房屋所有权证号:平房字第0201002823)不动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为闫玉生、晁凤阁。晁凤阁于2024年2月17日死亡,现闫玉生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新华分中心(联系电话:292102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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