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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涛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

非公证继承公示

平顶山市光明路南段东侧公交7号楼东单元1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F2009030077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杜芬、张海旺。张海旺于2024年5月20日死亡,现张永涛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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