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彦峰、赵兴隆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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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许彦峰、赵兴隆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600075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彦峰、赵兴隆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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