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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彦峰、赵兴隆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许彦峰、赵兴隆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新城字第1600075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彦峰、赵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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