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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玲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9-25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孙海玲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卫东字第1100118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海玲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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