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媛媛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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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媛媛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5455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媛媛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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