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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媛媛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11-11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媛媛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5455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媛媛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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