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彩霞、孙士翔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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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权利人窦彩霞、孙士翔(曾用名孙跃峰)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字第050101256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窦彩霞、孙士翔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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