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黎 许晓南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优越路117号院7号楼3单元1层西户,证号: 11902 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黎、许晓南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