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年、李全芝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2-05
浏览次数:
次
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振年、李全芝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字第030100104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振年、李全芝
2025年2月5日
【关闭】
上一篇:王梅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一篇: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办事指南

首页
单位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栏目
网上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