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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风荣、张述恒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遗失声明

权利人曹风荣、张述恒因保管不善,将平房权证湛河字第1100031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风荣、张述恒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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