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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祥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因继承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平顶山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序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编号

1

马祥

马长顺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北34号院60户楼5单元3层西户

平房权证字

0501001791号

2

马祥

马长顺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平顶山市卫东区开源路中段东侧鹰城商贸中心(一期)2#住宅24层2408号房

/

3

马祥

马长顺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平顶山市卫东区开源路中段东侧鹰城商贸中心(一期)2#住宅25层2508号房

/

联系地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221909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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