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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志、王燕芳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         浏览次数:

公告

我局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平房权证新城字

13000060号

刘法志、王燕芳

平顶山市新城区建业森林半岛8号楼自东向西806号-1-3层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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