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
目前我市的数据核查更新与采矿权换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数据核查更新与采矿权换证中,发现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部分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依法查处,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采矿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0]65号)的要求,对核查换证中发现的存在越层越界、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的采矿权,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现就查处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未处理到位的违法行为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要对本辖区内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对未处理到位的存在违法行为的采矿权的企业名称和违法行为进行统计,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局,未查处到位的要依法调查处理。
二、对附表中所列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甘石崖铝土矿的违法行为由市局矿产资源稽查大队直接依法调查处理,其他采矿权违法行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依法调查处理。
三、各县(市、区)局对采矿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未处理到位的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依法查处;查处完毕后,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
附:数据更新与换证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未处理到位的采矿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