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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07-26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大局,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为核心,全面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制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两法”实施办法地方法规的修改,完善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建设

组织梳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若干重大问题,积极推进修改调研专项论证。重点推进强化耕地保护,缩小征地范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统一登记及相关规划衔接等重大问题开展立法政策专题研究。

加快推进矿法实施办法修改涉及的矿权设置、矿业市场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治理、资源补偿机制、市县分级管理权限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等开展立法政策专题研究。

配合实施“双保”工程和创新地质找矿管理机制,开展前瞻性研究,及时将地质找矿“嵩县模式”等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快“两法”配套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积极做好立法协调工作。紧密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突出重点,协调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立法工作安排。坚持法定职能,认真做好立法意见反馈和国土资源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组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全面总结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成效,研究编制《平顶山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规划(2011年—2015年)》。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决策机制、权力运行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应诉胜诉率。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备案工作。

重视加强基层单位依法行政建设,认真做好五年一次的换发行政执法证工作。

推进建立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

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努力减少国土资源信访和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制止发生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努力避免引发重大问题或行政赔偿事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妥善调处国土资源权益争议案件

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制度。研究建立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的运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律师代理机构,研究制定行政应诉规定。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的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庭审、协调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市政府的行政裁决案件。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总结推广行政复议工作经验,推进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格式化文书和管理系统,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严格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认真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工作,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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