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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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顶山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2025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国网河南平顶山供电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位置: 示范区龙翔大道与菊香路西南角A3-02地块
土地面积:3922.84平方米
土地用途:教育科研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容 积 率:不大于1.2
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绿 地 率:不小于35%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同一地块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公示时限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如另有意向用地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请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128室提交。
特此公告。
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电话:0375-267970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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