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25-01)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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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矿评公开2025第01号
汝州市天浩采石场玻璃用石英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地评采报字[2025]第06号),已在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8日),该报告提交单位为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4]53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现对汝州市天浩采石场玻璃用石英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
汝州市天浩采石场玻璃用石英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公开).pdf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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