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示(2025-1)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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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4]53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现对1个矿业权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书面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0月28日。
附:
1、
汝州市天浩采石场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稿).pdf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谢莹
联系电话:0375-2668698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6号11楼1107室
邮 编:467000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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