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用(1998)字第X-058号 权证注销
发布日期: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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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我局根据人民政府生效征收决定办理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平国用(1998)字第X-058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供销社 | 西高皇村北,建设路南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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