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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浏览次数:

 

各县(市)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机关相关科室,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规范测绘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实际,定于20259月至11月开展全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涉密基础测绘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随机检查事项清单》(豫自然资规〔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检查。

二、组织管理

2025年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开展测绘资质、测绘质量、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项目招投标五项监督检查。市级层面由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牵头组织,负责编制《平顶山市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局执法监察科负责市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动态调整,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对接,协助完成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选县级层面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三年全覆盖,三级不重复”的要求,开展上述五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任务

按照放管服效改革精神,市局抽选市辖区内不低于25%的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一)市级监督检查任务

市局对所抽选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资质、测绘质量、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项目招投标五项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县级监督检查任务

各县(市)、石龙区负责抽选辖区内1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资质、测绘质量、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项目招投标五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市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指导,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四、检查事项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检查

对测绘资质单位的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测绘业绩、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等方面的一致性符合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测绘质量检查

对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机构与岗位职责,合同评审、设计制度、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检查(二级检查)、人员培训、仪器设备、交付管理、质量信息分析与反馈、奖惩制度、质量责任与义务等情况。

(三)测绘成果管理检查

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领取单位的成果使用情况(领用、接收、汇交、保管、使用、公布、利用、销毁),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设备管理情况(隔离措施、技术防护、无线设备和存储介质管理、设备维修及销毁),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机构设置、保密教育、保密管理制度);现场检查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运行情况(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地图管理检查

现场检查地图编制单位项目承担情况(公开出版、公开展示、内部使用、互联网地图);地图(互联网地图)公开、使用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公开展示、登载、出版的地图情况;已取得审图号的地图情况;地图内容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情况;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地图质量责任制度;地图成果汇交情况。

(五)测绘项目招投标检查

对使用政府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以及其他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测绘项目发包主体是否将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是否存在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情况,以及使用政府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及其他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承包方等。

五、检查人员

(一)执法人员

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技术人员

监督检查技术人员(专家)由市区内测绘资质机构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应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职称,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六、实施检查
  (一)线上开展随机抽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将执法人员库与检查对象库匹配并进行随机抽选。抽选结果自动在系统公示,市局官网同步公示。
  (二)线下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随机抽选的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组建监督检查小组,采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各检查小组的组长由市局指派。
    七、进度安排
  (一)9月20日前,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编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9月26日前,市局执法监察科负责完成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的更新完善。

(三)9月30日前,完成线上随机抽选。

(四)10月12日前,公示随机抽选的检查对象。

(五)10月15日前,完成技术人员(专家)推荐,对监督检查人员培训。

(六)10月20日至11月8日,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

(七)11月8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县级层面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附件2)上报市局。
    (八)11月12日至11月14日,开展“回头看”,复核问题整改情况。
    (九)11月21日前,将监督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市局官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十)11月30日前,汇总检查结果,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完成市级层面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填写检查情况表(附件2)上报省厅。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前5个工作日向受检单位下达书面通知。加强对检查人员培训,统一检查标准、方式和方法。抽选过程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请参与此次监督检查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检查期间的工作安排、差旅费报销等予以支持,确保市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被检查对象应主动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与资料。如存在故意隐瞒、拒绝或阻碍检查正常开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不符合)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如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市局执法监察科或纪检监察部门。

(四)检查组人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尹钦生  0375-2692106

电子邮箱:pdschk@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技术人员推荐表

2、2025年平顶山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

3、2025年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知单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

平顶山市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技术人员推荐表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2025平顶山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实施部门

备注


































































附件 3                            编号:2025 — ( )

2025 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知单

             :

按照《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组,组长    、成员              拟定于 2025        日至 2025            日,依法对你单位开展(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绘项目招投标)监督抽查。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向检查组提供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漏报、虚报资料和数据等内容。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置。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5-2692106

        

                      2025 

 

-----------------(骑缝章)----------------------

 

                         2025 — (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2025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知单》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本次检查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存在隐瞒、漏报、虚报数据、信息和资料等情况。否则,我单位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签收人(单位签章):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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