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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次数: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气象局、河南省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42号)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30号)文件部署要求,为全面摸清并科学量化我市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促进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资源核算制度和体系的建立及资产管理提供支撑,我局开展了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现将《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公告时间为2025年77—2025年815日。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67036。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pdsliyongke@126.com

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或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15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关于《平顶山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屈启立  电话0375—2660288)

                      

 

 

                                 2025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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