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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9         浏览次数: 次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2年2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的有关要求,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对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结果举行听证会,现按有关要求特发布本听证公告。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与该项目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超过5人以上团体推选1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4.申请参加听证会请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前递交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新华区  程清江  0375-2920908  15886755556

卫东区  赵志强  0375-3961711  13523754488

湛河区  杜艳芳  0375-3696983  1733756529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翟俊峰  0375-2667963  15225013777

高新区  宋亚朋  0375-3987598  1563865656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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