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2年2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的有关要求,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对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结果举行听证会,现按有关要求特发布本听证公告。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与该项目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超过5人以上团体推选1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4.申请参加听证会请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前递交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新华区 程清江 0375-2920908 15886755556
卫东区 赵志强 0375-3961711 13523754488
湛河区 杜艳芳 0375-3696983 1733756529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翟俊峰 0375-2667963 15225013777
高新区 宋亚朋 0375-3987598 1563865656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