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平顶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竞审联办[202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了《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细化了审查工作的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召集、开展和协调工作。各单位(科室)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时要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审查未通过而进行实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求相关起草单位(科室)责任。同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就出台的政策文件是否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工作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并进行,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社会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有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政策措施应及时纠正。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和标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出台的存量文件及2021年1月1日后出台新增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局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章、规范及政策措施。
(四)宣传培训情况。为了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我局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了宣传培训,有效的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章、规范及政策措施的辨别能力,提高各科室公平竞争审查的能力。
(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业务能力不高、政策把握不准成为当前制约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各单位(科室)对公平审查制度认识不一,有的认识还很不到位,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氛围尚未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2021年11月23日